四川出臺實施方案 明確知識產權領域財政事權劃分
記者29日獲悉,四川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的《四川省知識產權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提出,加強推進知識產權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旨在加快形成與現代財政制度相匹配的劃分模式,進一步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水平。
方案重點明確了七個方面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一是知識產權宏觀管理。將構建全省性數據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等事項,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將制定實施知識產權戰略、規劃、政策等事項,分別確認為省級與市縣財政事權。
二是知識產權授權確權。將省級著作權管理部門辦理的國內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作品的登記等事項,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將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及快速預審、快速確權等事項,分別確認為省級與市級財政事權。
三是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將全省性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等事項,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將知識產權轉移轉化促進和知識產權交易運營監督管理等事項,分別確認為省級與市縣財政事權。將推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確認為省級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
四是知識產權保護。將在全省有重大影響或跨區域的知識產權重大案件的組織查辦和督辦等事項,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將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等事項,分別確認為省級與市縣財政事權。
五是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運行等事項,分別確認為省級與市縣財政事權。
六是知識產權涉外工作。將與外國地方政府和地方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合作交流,分別確認為省級與市縣財政事權。
七是知識產權領域其他事項。將省屬高等學校知識產權學科、學院、學位建設等事項,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將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等事項,分別確認為省級與市縣財政事權。
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在解讀時表示,該方案在中央與地方知識產權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總體框架下,清晰界定、合理劃分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對明確為地方財政事權的事項,按照受益范圍,逐一劃分為省級與市縣財政事權。對在實踐中行之有效的或條件相對成熟的地方財政事權予以確認,比如,推動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及快速預審、快速確權,支持和激勵重點專利實施與產業化,推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培育商標、地理標志品牌經濟等。在此基礎上,合理賦予了屬地管理更多自主權,充分發揮屬地管理在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等方面的優勢。”(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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