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員履職記】
劉漢元代表:聚焦新能源產業發展 助力“雙碳”目標有效落地
圖為劉漢元代表。受訪者供圖 |
“應當充分考慮儲能在推動可再生能源消納以及提升電網穩定性等方面的正外部性,設計合理的儲能價格補償機制和市場準入機制,持續優化儲能發展模式,助力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全國人大代表、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代表曾建議,優化儲能發展模式保障以有效消納可再生能源。
劉漢元代表表示,今年全國兩會上他將提出關于推動可再生能源持續健康發展、助力“雙碳”目標有效落地的建議,還將繼續關注光伏企業稅費負擔,提出關于光伏企業更好服務于國家“雙碳”戰略的建議。
關注光伏扶貧質量
建議光伏扶貧的金融支持力度
2017年,國家出臺《關于支持光伏扶貧和規范光伏發電產業用地的意見》,四川隨后明確深度貧困地區實施光伏扶貧項目、光伏方陣和采用直埋電纜方式敷設的集電線路,使用未利用地或在不破壞農業生產條件前提下使用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可以享受優惠政策。
之后,劉漢元代表注意到,作為我國最重要的產業扶貧模式,光伏扶貧取得了十分顯著的扶貧效果,但在不斷向縱深推進過程中,種種問題也相繼暴露出來,直接影響到光伏扶貧質量。“光伏扶貧項目存在較為零星、分散的問題,導致實施過程當中成本居高不下,運維管理過程相對困難。同時,光伏扶貧工作中普遍存在重前端建設、輕后期運維,甚至運維缺位的問題!眲h元代表認為,長此以往,發電收益將無法保證,扶貧效果必將大打折扣。
光伏扶貧的前提是光伏企業具有良好的效益。但是,劉漢元代表表示,長期以來,我國光伏產業鏈上、中、下游各環節都被全額征收各項稅費,主要包括25%的企業所得稅、16%的增值稅及其附加,還有海域使用費、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房產稅等多種稅費,如再考慮社保因素,稅費將更加驚人。僅從光伏發電端來看,每度電負擔的稅費就已經達到1毛3分到1毛7分。
如何降低光伏企業稅費負擔?在2019年全國兩會上,劉漢元代表建議參照小型水力發電項目的增值稅繳納政策,將光伏發電項目納入按照3%征收率簡易征收范圍。鑒于大多數光伏電站裝機容量與小型水力發電站裝機容量相當,建議參照小型水力發電項目的增值稅繳納政策,將光伏發電項目納入按照3%征收率簡易征收范圍。同時,他還建議對光伏發電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盡快予以延續,以避免出現政策空窗期。
關注光伏企業稅費負擔
建議對未享受存量留抵退稅的光伏發電企業實行一次性退稅
在2020年全國兩會上,劉漢元代表進一步就降低光伏企業稅費發聲,他將光伏企業稅費負擔具體為企業利息成本對應的增值稅卻無法取得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劉漢元代表認為,根據光伏產業發展趨勢判斷,行業去補貼化已是必然,平價上網時代即將到來,但光伏產業鏈各環節都需要大量固定資產投入,利息成本占據了項目成本的很大比例。“與利息成本對應的增值稅卻無法取得進項稅額可以抵扣,無疑進一步加重了企業的稅費負擔!為此,劉漢元代表建議持續深化增值稅改革,解決抵扣難點問題,參考購進農產品進項稅額計算抵扣的方式,允許企業依據實際支出的利息費用,按貸款服務6%的稅率比例,計算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同時對光伏發電企業實行存量期末留抵稅額退還!敖ㄗh在實行增量留抵退稅的同時,對未享受存量留抵退稅的光伏發電企業實行一次性退稅,進一步減輕企業資金壓力!
在2021年全國兩會上,劉漢元代表就“加快碳中和進程”,建議加快推進汽車電動化、能源消費電力化、電力生產清潔化,筑牢我國能源和外匯安全體系。建議通過10~20年時間,實現我國能源增量的70%以上、存量的50%以上的可再生清潔化替代,在加快碳中和進程的同時,將國家能源供給的主動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實現我國能源的安全保障和獨立供應,節省大量外匯支出,為我國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為國家戰略安全保駕護航。
據了解,作為以農業、新能源兩大產業為核心的大型民營科技型上市公司,通威已打造出水產飼料、高純晶硅、高效電池三大全球龍頭,在新能源主業方面,已成為擁有從上游高純晶硅生產、中游高效太陽能電池片生產,到終端光伏電站建設與運營的垂直一體化光伏企業。事實上,近年來,劉漢元代表一直聚焦新能源產業發展環境,先后就光伏產業扶貧、光伏產業稅費負擔、光伏發電補貼等行業熱點問題在全國兩會上提出自己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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